莱芜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,根据莱芜市监察委员会主任于景涛的提请,于2018年1月7日任命:
刘元朝为莱芜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;
张明为莱芜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;
吕卫东为莱芜市监察委员会委员;
鉴守之为莱芜市监察委员会委员;
焦念强为莱芜市监察委员会委员;
吕艳凤为莱芜市监察委员会委员。
现予公告。
莱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2018年1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