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关于莱芜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——— 2018年1月5日在莱芜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莱芜市财政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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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代表: 受市政府委托,向大会提交莱芜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,请予审议,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。 一、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,全市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坚持“践行新理念、建设新莱芜”,抓重点、补短板、强弱项,各项工作实现较大突破,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。在此基础上,财政收支稳定增长,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。 (一)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据快报统计,2017年,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47182万元。其中:当年预算收入560078万元,完成预算的103.03%,同口径增长10.2%(税收收入434019万元,完成预算的107.4%,同口径增长18.68%;非税收入126059万元,完成预算的90.36%,下降11.56%,主要原因是国家实行“放管服”改革,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);税收等返还性收入和转移支付补助355487万元;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、调入资金、上年结转等收入131617万元。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047182万元,其中:当年预算支出887679万元,完成预算的103.58%,增长1.9%;上解省级支出77467万元;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等26244万元;结转下年支出55792万元。 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18731万元,其中:当年收入156496万元,完成预算的100.63%,增长26.58%(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);上级补助收入6569万元;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、上年结转及结余等收入155666万元。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支出318731万元,其中:当年支出244636万元,完成预算的91.32%,同口径增长18.62%;上解上级支出及调出资金(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,下同)24954万元;结转下年支出49141万元。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9209万元,其中:上级补助收入9205万元(主要是中央下达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),上年结转收入4万元。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9209万元,其中:当年支出9017万元;结转下年支出192万元。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84901万元(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、失业保险、生育保险),完成预算的113.93%,比上年下降5.22%;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57238万元,完成预算的101.18%,比上年增长9.65%。当年收支结余-72337万元,累计结余677091万元。 (二)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,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29729万元,其中:当年预算收入150233万元,完成调整预算的101.76%,同口径增长6.09%(税收收入77856万元,完成调整预算的104.03%,同口径增长14.95%;非税收入72377万元,完成调整预算的99.43%,下降2.02%);税收等返还性收入和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55487万元;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、调入资金、上年结转和下级上解等收入324009万元。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829729万元,其中:当年预算支出359946万元,完成调整预算的100.83%,下降4.07%;返还性支出、转移支付支出及上解省级支出404045万元;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6244万元;结转下年支出39494万元。 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11724万元,其中:当年收入153225万元,完成调整预算的100.13%,增长26.63%;上级补助收入6569万元;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、上年结转及结余等收入151930万元。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311724万元,其中:当年支出162813万元,完成调整预算的88.49%,同口径增长6.98%;上解上级支出及调出资金22118万元;补助下级及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支出83855万元;结转下年支出42938万元。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9209万元,其中:上级补助收入9205万元,上年结转收入4万元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9209万元,其中:当年支出7万元;补助下级支出9198万元;结转下年支出4万元。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62247万元(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、失业保险、生育保险),完成预算的100.32%,比上年下降20.28%(主要原因是2017年实行企业养老保险市级统筹、企业养老保险政策性减收);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04059万元,完成调整预算的101.93%,比上年增长11.97%。当年收支结余-141812万元,累计结余610415万元。 需要说明的是,上述各类预算执行数据是初步汇总数,2017年财政决算编制完成后,部分数据还会有所变化,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。 (三)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一年来,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市委决策部署,全面落实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,加快推进财税改革,依法加强收支管理,实施积极财政政策,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稳中有进、进中向好。 1、大力加强收支管理,提高财政保障能力。抓住全市经济运行稳定向好的有利时机,深入开展财税增收竞赛,坚持依法治税管费,确保各项收入稳定增长、均衡入库。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,市直单位公用经费按原定额标准压减10%,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。落实“四挂钩一通报”制度,将压减结余结转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与下年度预算安排相结合,提高预算执行效率。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检查,严肃财经纪律。加大向上争取力度,共争取各类转移支付资金35.5亿元。通过采取这些措施,较好地保障了各项事业发展。 2、加大财政调控措施,着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。按照重点企业“三扶”计划,落实工业企业结构调整、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等专项资金,支持重点产业提质增效。发挥股权投资引导基金作用,已对27家企业投资6.17亿元,落实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奖励、上市挂牌奖励、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、科技贷款风险补偿等,支持企业多渠道融资。首创“财税银保”合作新模式,推动金融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。落实钢铁煤炭去产能政策,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。及时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,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,营造一流营商环境。 3、着力保重点惠民生,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。农林水支出7.65亿元,支持实施脱贫攻坚、农业综合开发、重点水利建设等,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,加快现代农业发展。教育支出19.73亿元,支持大班额销控、“全面改薄”等,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公用经费等资金,推动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。科技支出1.48亿元,设立高层次人才股权投资引导基金,实施科技创新券、科技“小巨人”等措施,支持人才引领和创新驱动战略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.57亿元,提高居民养老保险、城乡低保、农村“五保”供养标准,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,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0.41亿元,开展医保和重大疾病救助,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,加大公立医院政府投入力度,完成4个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,对100家农村卫生室进行标准化改造。文体传媒支出1.39亿元,支持文化遗产保护、文体设施免费开放等,推进文化体育设施建设。节能环保支出2.05亿元,支持重大环境治理工程、环境监测、淘汰燃煤锅炉等,改善自然生态环境。住房保障支出2.39亿元,支持农村危房改造、棚户区改造、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等。支持文明城市创建、国家森林城市建设,争创新的城市名片。安全生产、公检法司、“平安莱芜”建设、宗教、援疆援藏等支出也都按规定给予了充分保障。 4、深化财政体制改革,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。深化预算管理改革,推行预算编审信息化建设,强化预决算公开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,聘请第三方机构对2016年的项目实施独立评价。成立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和市PPP项目管理中心,加强政府投融资管理,支持重点项目建设。推行政府购买服务,市级102个项目预算金额9663万元,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。出台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,建立存量债务管理台账,逐年降低债务风险。理顺民生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,出台推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、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、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,健全财政体制改革制度体系。 各位代表,当前我市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较好,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,主要是:税源结构不合理,税收主要来源于钢铁等资源型高耗能传统产业,新兴产业、高新技术产业规模较小;国家持续减轻企业税负、全面实行营改增、清理涉企收费等,对财政收入形成政策性减收,同时保障民生政策提标扩面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等,财政刚性支出只增不减,财政收支矛盾突出;财政管理个别领域还存在薄弱环节。对于这些问题,我们将高度重视,认真研究解决。 二、2018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 2018年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: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按照市委、市政府决策部署,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,坚持新发展理念,践行“一二三四五”发展思路,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,大力支持工业立市、生态建市、创新兴市、质量强市战略,加快新旧动能转换,加大改革创新力度,加强风险防范管控,为努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走在全省前列作出积极贡献。综合考虑经济形势和各项收支增减因素,本着积极稳妥、统筹兼顾、收支平衡的原则,2018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如下: (一)全市财政预算代编情况 2018年,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07700万元,增长8.5%。其中:税收收入503460万元,增长16%;非税收入104240万元,下降17.31%(主要是国家将排污费、水资源费改征环保税、水资源税)。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,加上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、上年结转收入等,收入总计1066128万元。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1066128万元,其中:当年预算支出安排921400万元(含上级补助安排支出),增长3.8%;上解省级支出78000万元;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0330万元;结转下年支出36398万元。收支相抵,预算是平衡的。以上收支计划安排是预期性的,待各级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,我们将及时汇总,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。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84548万元,比上年增长81.82%,加上上级转移支付补助、上年结转收入等,收入总计369689万元。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369689万元,其中:当年预算支出安排300000万元,增长22.63%;上解上级及结转下年支出69689万元(结转资金主要是当年未结算土地成本和按规定计提的专项资金)。收支相抵,预算是平衡的。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5168万元,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92万元,收入总计5360万元。?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5360万元,其中:当年预算支出安排4326万元,调出资金1034万元。收支相抵,预算是平衡的。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55211万元,比上年下降6.12%;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18203万元,比上年增长10.94%;当年收支结余-162992万元,用以前年度结余收入弥补当年收支差额,累计结余514099万元。 (二)市级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44092万元,下降4.09%。其中:税收收入90313万元,增长16%;非税收入53779万元,下降25.7%。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,加上上级税收返还、转移支付补助和市级财力总额分成等,收入总计826582万元。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71270万元(含上级补助安排支出),增长3.15%,其中:农林水支出13973万元,增长6.57%;科学技术支出6295万元,增长4.64%;教育支出61057万元,增长6.86%;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62万元,增长9.95%。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,加上对各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328744万元,上解省级、新增一般债券还本等支出108330万元,结转下年支出18238万元,支出总计826582万元。收支相抵,预算是平衡的。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86748万元,比上年增长87.14%,加上上年结转收入、上级补助收入等,收入总计370287万元。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370287万元,其中: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90247万元,增长16.85%;上解上级、补助下级及结转下年支出等180040万元。收支相抵,预算是平衡的。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5168万元,加上上年结转收入4万元,收入总计5172万元。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5172万元,其中:当年预算支出安排4138万元,调出资金1034万元。收支相抵,预算是平衡的。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92917万元,比上年增长8.47%;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61313万元,比上年增长11.36%;当年收支结余-168396万元,用以前年度结余收入弥补当年收支差额,累计结余442019万元。 各位代表,今年提请大会审议的部门预算单位30个,即:市畜牧兽医局、市扶贫办、市水利局、市林业局、市体育局、市史志办、团市委、市妇联、市外事办、市旅游委、市科技局、市宣传部、市检察院、市文联、市残联、市老龄委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、市红十字会、市老干部局、市粮食局、市规划局、市发改委、市城市投资服务中心、市环保局、市经信委、市商务局、市金融办、市投资促进局、市国资委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。今后将逐步扩大部门预算审议范围,使预算更加科学合理。(三)市本级财力重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、着力支持扶贫和现代农业发展,夯实乡镇振兴发展基础。安排5703万元,专项用于扶贫和支持现代农业发展;安排5604万元,用于村干部补贴、“三支一扶”毕业生生活补助、城市社区“两委”成员和专职工作人员生活办公补贴;安排6927万元,用于农业土地开发、农村垃圾治理、农村改厕、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、“一事一议”财政奖补等;安排1077万元,用于防汛抗旱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、森林消防专业队奖补、市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、森林防火设备购置及通道建设奖补;安排7369万元,用于山水林田湖地方配套、农业节水灌溉及水肥一体化奖补、水源地生态补偿、雪野水库增容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;安排2800万元,用于农村地区“气代煤”工程、村级公路网格化示范县建设、雪野地热和优质水资源调查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。 2、着力加大教育文化投入,促进教育文化基础设施建设。教育方面:安排5261万元,用于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消控工程、农村校舍标准化及全面改薄;安排1920万元,用于市级公共实训中心建设、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、新党校建设等;安排6796万元,用于城乡义务教育保障、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、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、高中及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、学前教育保障;安排3400万元,用于莱芜一中、技师学院新校建设;安排9587万元用于山财大莱芜校区PPP项目政府性付费、安排2000万元用于其内部配套设施建设;安排3590万元,用于全市小学生饮用奶项目、教学质量提升、初中学业考试等。文体方面:安排1465万元,用于文化惠民工程、图书馆艺术馆等场馆运行、地方公共文化建设、梆子剧团以奖代补;安排2650万元,用于旅游发展、重大项目宣传等;安排1577万元,用于体育产业发展、全民健身工程、体育设施建设等。 3、着力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,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管理。医疗卫生方面:安排1.25亿元,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;安排3254万元,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、农村卫生室标准化提升工程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补助、农村妇女“两癌”免费筛查、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等;安排4450万元,用于疾病预防控制与应急救助、市医院建设贴息;安排1905万元,用于升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、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、食品药品安全应急。社会保障方面:安排6650万元,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、最低生活保障补助;安排4995万元,用于农民进城购房补贴、财政供暖补贴、殡葬惠民保障;安排3880万元,用于政府救助保险、城乡公交老年免费乘车补贴、高龄老人津补贴;安排1267万元,用于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、儿童福利院消防工程;安排2986万元,用于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及困难补助、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、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;安排1054万元,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、残联人康复中心建设等。 4、着力支持新旧动能转换和科技创新,促进经济持续协调发展。安排5000万元,用于科技创新奖励、大院大所在莱芜设立分支机构奖励、企业家培训、人才引进等工作;安排5200万元,用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、“一带一路”国际合作;安排3800万元,用于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、产品质量提升;安排1950万元,用于招商引资业务经费、政府奖励;安排1040万元,用于外贸出口信用保险补贴、外经贸专项资金等;安排3870万元,用于专项规划经费、两化融合专项引导资金等。 5、着力加强城市建设和环境改善,促进社会事业发展。安排1.19亿元,用于“城中村”基础设施改造、地下管廊建设、道路建设、核心城区候车亭建设;安排9070万元,用于城市道路养护保洁、路灯亮化、园林绿化、污水处理、垃圾处理、洒水除尘;安排2670万元,用于散煤清洁化治理、环境网格化自动监测、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、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、国家森林城市提升;安排2970万元,用于城乡视频监控、智能交通安全等信息服务平台建设。 除以上项目,市本级财力还保障了地方政府债券本息偿还、对口支援西藏、新疆等支出。安排预备费4520万元,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。 三、高点站位、统筹规划,确保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,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。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,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,坚决贯彻市委的决策部署,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,努力开创全市财政工作新局面,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。 (一)狠抓财政增收节支。准确把握制约财政持续向好运行的各类因素,正确处理减税降费和依法组织收入的关系,继续推动两税深度融合,健全财税联席会议制度,加强收入调研分析,深入挖潜增收,强化调度考评,确保完成财政收入目标任务。发挥涉税信息共享平台、财政税收分析系统作用,及时掌握税收情况,抓大不放小,摸清底数,做到应收尽收。加强非税收入管理,完善国有资本资产有偿使用制度,多渠道增加政府收入。对部门结余资金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资金,一律收回统筹使用。对重大建设项目采取预拨资金等方式,加快支出进度。大力压减“三公”经费等一般性支出,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。 (二)支持新旧动能转换。把实施新旧动能转换作为统领经济发展的重大工程,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,积极争取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、老工业基地和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等政策资金,努力打造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。用足用好股权投资引导基金、资产证券化、融资租赁等工具,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,推进产业跨界融合,培育带动能力突出、竞争优势明显的现代产业集群。深入推进济莱协作和“三招三引”,支持发展开放型经济、新兴产业,培育全市经济新的财源增长点。实施美丽乡村、特色农业、特色小镇、新型主体带动,大力发展现代农业,推进乡村振兴战略。 (三)保障各项重点支出。从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,优先保障各项民生支出和为民办实事支出。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,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监管,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,提高扶贫精准度和时效性。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,支持职业技能培训,落实各项创业补贴政策,兑现创业担保贷款贴息,提供公共就业服务,促进创业带动就业,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和居民医疗财政补助标准,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,完善社会救助体系。优先发展教育事业,高质量完成大班额销控、“全面改薄”等工程,健全学生资助制度。推进健康莱芜建设,大力发展文化事业,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,完成城市服务功能,打造宜居生态环境。 (四)深化财政体制改革。深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,理顺市以下财政体制,完善转移支付制度。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,提高预算绩效评价水平。加强政府债务管理,厘清政府债务和企业债务边界,防止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财政金融风险。大力推广PPP模式,多做使用者付费项目,重点在水利、交通、城建等领域发起一批PPP项目和资产证券化项目。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,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,加快政府职能转变。建设国地税联合纳税服务中心,做好环保税、水资源税征收工作。坚持问题导向,注重改革创新,确保各项改革取得实效。 各位代表,新的一年,我们决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,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,自觉接受人大监督,坚定信心,迎难而上,拼搏进取,扎实工作,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,为努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全省前列贡献力量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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