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公开征求《莱芜市供热条例(草案)》修改意见的公告
发布日期:2017-07-31 来源: 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:[ ]

为了规范供热用热行为,提高供热服务质量,维护供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,节约能源,促进供热事业发展,莱芜市城市管理局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我市实际,起草了《莱芜市供热条例(草案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
(一)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:sdlwfgk@163.com

(二)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,传真号:0634-6212190

(三)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,地址:莱芜市文化北路001号1036室,邮编:271100,并请在信封上注明“《莱芜市供热条例》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
草案原文请从莱芜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下载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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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
2017年7月31日

附件:《莱芜市供热条例(草案)》.doc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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